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的种类和出具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0/12/25 9:03:02 浏览次数:
目前,许多企业在经营期内都会参与会计报表审计,并根据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或企业管理者提供审计报告。那么,会计报表的审计意见有哪些类型?发行条件是什么?接下来,本文将对其进行介绍!
一般来说,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的类型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种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企业会计报表进行审核,确认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遵循会计准则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会计报表内容完整、清晰,无重大遗漏;并且报表的内容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分类和编制方法符合规定的要求,企业的会计报表无保留地得到满足。
2.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通常在下列情况下出具:(1)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者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财务会计的规定国家规定,企业拒绝调整的;(2)由于审计范围的局部局限,不可能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第三,个别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不符合一致性原则。
3.负面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不能合法、公允、一致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意见。适用情形如下:(一)企业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严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规定,企业拒绝调整的;(2) 会计报表严重歪曲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企业拒绝调整的。
4.不能(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不能发表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不能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致性发表意见。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范围受到委托人、企业或客观环境的严重限制时,无法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不能对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发表审计意见。